我在大學academic integrity committee serve過很多次。它是在正式裁定學生作弊並給予處分之前的必經程序。也就是說,對有爭議的作弊事件,不經此程序,學校是不可隨意處分學生的。通常在hearing上,有committee成員,還會邀請一不相關的學生參加以保證做裁決的出資者客觀。hearing通常先由老師列證據陳述為什麽他/她覺得學生作弊了,並建議給予什麽處分。然後老師離席,由學生陳述,出示證據為什麽自己沒有作弊。最後相關人士離席,由委員會成員們裁定學生是否作弊並做出處分。
所以,如果你侄女沒有作弊,她一定要參加hearing,否則委員會會隻聽老師的一麵之詞。她一定要準備充分證據證明自己沒有作弊,邏輯一定要清晰。有必要的話把相關證據複印幾份,發給委員們以示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