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聖經的回答

丈夫應該尋求妻子同意再捐大筆款項。但是一旦捐了,基督徒妻子應該接受丈夫是家裏的頭,讓他承擔決定的後果,無論蒙福還是受咒詛。如果她堅持要求退還,教會應該退錢。但是屬靈上,一旦捐給神的財務都已經被分別為聖,不可回到世俗使用。退還的錢可以轉而捐給另一個神的事工。否則尋求退錢的人會受咒詛。不再受神的祝福。請看聖經的教導:

4 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5 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傳道書 5:4-5 和合本)

9 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 10 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 (利未記 27:9-10 和合本)

8 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9 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 (瑪拉基書 3:8-9 和合本)

但是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或譯:“丈夫是妻子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 (哥林多前書 11:3 新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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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同,一個周全的回答 -tz2000- 給 tz2000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29/2017 postreply 14:18:05

我們都是不完美的人即使信主後還會做錯事的,但是丈夫已經捐給教會的錢 -山穀小百合- 給 山穀小百合 發送悄悄話 (72 bytes) () 08/30/2017 postreply 10: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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