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節日好!
NJ CONDO, 租約6/30 到期, 5/1 通知他們賣房, 他們也同意看房, 要24 小時notice, 某個時間段。 他們也想買, 在attorney review 階段, 他們壓價低,7% DOWN.還是FHA LOAN(房租比市價低 200,幾年)。
我在ZILLOW自己賣(準備他們 搬了再大麵積, 因為不好SHOW 房), 有放地址。寫了租客在, 1 周沒買家電話, 也沒有SHOW過。
昨天有人 A敲門, 被告知已 SOLD.
A給我電話, 告訴在ATTORNEY REVIEW階段, 還沒賣, 他可以15% DOWN, 所以TEXT TENANT可否看房。幾個來回, 他們不高興, 說取消合約, 說我把 地址放網上對他們dangerous. 他們有8?歲,4歲, 一歲3 小孩, 夫婦倆。
我的問題:
- 放地址是否合法, 我看就是AGENT賣的也都有地址。
- ATTORNEY REVIEW階段是否可以合法給人看? 現在隻是約時間他們就炸了
- Attorney Review 他們可以說賣了?我也不會追究了
我不怕取消合同, 他們簽了約第二天就借口別的新房子出來又壓價, 很精明, 我當時怕麻煩, 現在懶得理了, 不賣他們算了,我怕他們不搬, 現在想 他要買房, 如果他不交房租, 或者逾期不搬我可以FILE EVICTION會影響他信用吧?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