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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考慮法律上的意義與日後有可能的爭議,個人會建議使用選項(一),因為這是逐字直接從英文的條款翻譯過來,所以不存在在翻譯過程中有任何隱藏或是扭曲英文條款原本意義的問題,當然這個翻譯嚴格來說並不能說是一個貼切的中文翻譯

良心說,老貓考慮的是如果您一定要使用這個東西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之上,老貓恐怕您會麵對用戶所提出相當多的問題,當然決定權在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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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謝了 -mrsheart- 給 mrsheart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17/2017 postreply 23: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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