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市長的信轉給警察總署對他們處理本事件有影響。我隻是口頭告訴市長(沒有在信函中說),我沒有在公園停車而給我停車違規罰單,這顯然不對。如果法院仍然判我有罪,我將繼續Appeal,並將在媒體上披露此事,這對他們有壓力。
是讓警察先陳述。警察說我把車停在進入Park的Park Road上。我告訴法官,我隻是想開車進入Park,到門前才發現橫欄杆放下來了,Park已經關閉,我的車開不進去。我下車仔細看了一下牌子上Park開放的時間,然後回到車裏。當我正準備倒車出去,才發現車後堵上來了一輛警車。我的point是,我沒有在Sunset去Park停車,也沒有在通往Park 的Park Road(connector)上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