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溫度,周日她10:40到家發現沒暖氣,沒開任何取暖設備,而且接近半夜,溫度是56度。後來三個電暖氣日夜開著,我覺得“60度以下”不太可能。不過您說的對,我也沒證據證明夜間溫度夠高,正如她也沒證據證明有多低。要不就給她四天錢,同時讓她還我幾百塊的房租late fee (本來不打算要了)。嗬嗬。 謝謝檸檬君!
明白了。謝謝指點!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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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房東要有規矩,該要的一定要,不要的一定不要
-檸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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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17 postreply
19: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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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是我剛剛學到的一課!
-SD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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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17 postreply
2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