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溫度,周日她10:40到家發現沒暖氣,沒開任何取暖設備,而且接近半夜,溫度是56度。後來三個電暖氣日夜開著,我覺得“60度以下”不太可能。不過您說的對,我也沒證據證明夜間溫度夠高,正如她也沒證據證明有多低。要不就給她四天錢,同時讓她還我幾百塊的房租late fee (本來不打算要了)。嗬嗬。 謝謝檸檬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