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起訴公司,有機會勝訴嗎
你對訴勝的定義是什麽。讓公司賠錢?不可能。出口惡氣?且不說贏不了,打官司的過程中受的氣更多。
2. 可否再聯係公司,讓他們修改結果為自動離職? 什麽理由更容易被對方接受?
可以試試,不一定成功。(不成功與不試的結果一樣。)理由是改了以後找工作方便點兒:現在是你求人,所以講道理,說自己是犧牲品效果不好。
3. 對再找工的影響。這兩個半月的經曆可以不寫入簡曆嗎?老板曾經在不同場合暗示過,她在職場人脈頗廣, 可以影響你今後的求職。這話想起來很惡心。
一般來說,如果履曆中有超過半年的間隙,聘方會問,兩個半月可以略過。但你這個工作是獵頭推薦的,所以略的時候小心一點。老板隻是說說,顯擺自己有本事而已,不必太在意。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