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東真的不容易

本文內容已被 [ jingxi02 ] 在 2016-11-21 20:20:5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做房東的準則是-看租約辦事。誰違約就對付誰。

你當前的狀況是租客A並無違約,而租客B準備違約。租客A帶人留宿暫時沒有frequent到違約的程度。你也沒辦法。年輕人帶人回家過夜很正常。又不犯法。恐怕是他們做深宵運動令租客B聽到而已。Again,在家裡做運動也不犯法啊。你也是沒辦法。租客B懷疑租客A帶未成年人士回家喝酒,那也是租客B的片麵之詞。你唯一可以做的是對租客B說,“請你下次看到租客A帶未成年人回家喝酒就直接報警吧”。如果租客A罪名成立,你就有個很好的理由驅趕租客A。否則,你現在可以做的就是等租客B不交租時請律師驅趕租客B。她說的所有blablabla都不是valid的不交租的理由。她不交租就是你的valid驅逐她的理由。

所有跟帖: 

堅決不做房東 -CapeMay2014- 給 CapeMay2014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21/2016 postreply 20:35:56

謝謝, 現在就是這樣的情況, 我雖討厭A 但沒有足夠的理由趕A。 B 威脅我很可惡。 -amber0912- 給 amber0912 發送悄悄話 amber0912 的博客首頁 (76 bytes) () 11/22/2016 postreply 00:51:3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