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東的準則是-看租約辦事。誰違約就對付誰。
你當前的狀況是租客A並無違約,而租客B準備違約。租客A帶人留宿暫時沒有frequent到違約的程度。你也沒辦法。年輕人帶人回家過夜很正常。又不犯法。恐怕是他們做深宵運動令租客B聽到而已。Again,在家裡做運動也不犯法啊。你也是沒辦法。租客B懷疑租客A帶未成年人士回家喝酒,那也是租客B的片麵之詞。你唯一可以做的是對租客B說,“請你下次看到租客A帶未成年人回家喝酒就直接報警吧”。如果租客A罪名成立,你就有個很好的理由驅趕租客A。否則,你現在可以做的就是等租客B不交租時請律師驅趕租客B。她說的所有blablabla都不是valid的不交租的理由。她不交租就是你的valid驅逐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