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老貓:房產買賣官司

老貓您好:想請教一個小官司,希望你能看到並給我們一點意見。
 

我們年初通過經紀人想買了一個30幾萬的townhouse作為投資房,合同都簽好了,可在過戶的時候賣方沒有出現,反悔不賣了。

我們於是去county的法院遞交了狀紙,法院也受理了。法院發了好幾次傳票,但都沒有找到人簽收(他們搬去加州,房子出租了)。最近傳票終於送達對方,他們給法院寫了封信(我們收到copy),指出三點:

1. 他們已搬去加州,無法出庭

2.房產在 A county,而法院在 B county (我們是 B county的居民),所以 B county 無權審判位於A county 的 real estate property

3.這個房子的owner其實有三位,而不是兩位。(當初我們不知道owner有三位,合同是其中的兩位跟我們簽的,所以我們一直以為是他們夫婦兩位的房子)。

基於上述情況,您覺得他們的理由站得住腳嗎?法院會如何判呢?
 

謝謝!

所有跟帖: 

回應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4694 bytes) () 10/13/2016 postreply 15:15:24

謝謝老貓的回答, -龍鳳配- 給 龍鳳配 發送悄悄話 (425 bytes) () 10/14/2016 postreply 08:31:08

事實上您如果有"買方代理",這個案件您應該追著這位代理與其所代表的公司不放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103 bytes) () 10/14/2016 postreply 14:37:00

買方代理還算是我們的朋友,已經給我們買了幾次房了,不好意思追究。。。 -龍鳳配- 給 龍鳳配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18/2016 postreply 12:31:57

都幫你免費解答完了 還不快快謝謝老貓? -landlord_china- 給 landlord_china 發送悄悄話 landlord_china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13/2016 postreply 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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