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的猜想是最終的判決有可能是甲方需要退還 $200 租金,因為租約本身並不合法(真正的房東應該沒有同意可以轉租),但是租用的行為是事實, 同時因為甲方事實上給予對方 30 天通知要求乙方搬出,所以代表甲方同意租用行為適用 month-to-month 租用,因此可能的判決是甲方需要退還 $200 至於應該每月少收 $100 的部份,因為雙方事實上有一個書麵協議,雖然文件本身不合法不能視為一個有效的租約,但是因為實際租用行為已經存在,所以代表乙方實際同意這個數字,因此這個要求可能無法成立.
老貓的猜想是最終的判決有可能是甲方需要退還 $200 租金,因為租約本身並不合法(真正的房東應該沒有同意可以轉租),但是租用的行為是事實, 同時因為甲方事實上給予對方 30 天通知要求乙方搬出,所以代表甲方同意租用行為適用 month-to-month 租用,因此可能的判決是甲方需要退還 $200 至於應該每月少收 $100 的部份,因為雙方事實上有一個書麵協議,雖然文件本身不合法不能視為一個有效的租約,但是因為實際租用行為已經存在,所以代表乙方實際同意這個數字,因此這個要求可能無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