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同情心泛濫,狗拿耗子。 “也許有家暴“, 也許。。也許。。到這分上,都是ugly。

但大人之間如何,應該替孩子想。“家暴“ 也不是甩小孩的理由。母親一般是更丟不下的。
是幫我做工多年的師傅,也不是至親好友。
從外看,是男方在照顧小孩。原來他來估價時,還帶孩子來,我覺得吵吵鬧鬧的。周末有事,也請不動。要換人了。後來才知道他家變有難處。就盡量給工作,價錢上寬點。
他的律師費,養”前妻“, 我這點小惠也是打水漂。他不是掛網的人,我這也問不出什麽來, 看來也就這樣了。
男女一樣,選錯了人, 不死刮層皮。有本事的東山再起,沒的就衰了。他人也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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