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慌.....

(A) 地方警局查個人資料不是如電影中的情節,掃描之後立即出結果,事實上有一定程序,同時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自由操作,這個係統管製相當嚴格,一般警局有專人處理,(聯邦隱私保護法對這個東西管到非常不講理的嚴),所以處理這個資料,有一定的時間,有時候需要至少 30 天,(如果不是重度刑事犯罪)

(B)取得資料後,警官會親自到訪或是以書麵正式通知您的母親去警局報到,(絕對不要慌,這是標準程序),你們一定要依據要求報到,警方會正式宣讀您母親的權力,(馬蘭達 rule),然後會告知控罪,因為您的母親不懂英文,所以應該有律師陪同,同時應該事前要求提供翻譯,(大地方有專業翻譯,當事人付費,小地方可能就讓您幫忙),記住,什麼都別亂說或是急於解釋,(上麵有些建議如聲稱精神有病,老年癡呆根本是害人,直接讓律師來處理),法律上你們所說的一切都會列入警方正式紀錄中,所以言多必失,同時你們不多說,檢察官能用的資料就更少,當然起訴也更有問題.....

(C) 是否會被移民局遣返要看你們州是共和黨當家還是民主黨,因為如果發現犯罪嫌疑人違法居留是否要通報移送局是州的決定,是否移送聯邦非法移民居留中心也是州的決定,今年是大選年,所以您的母親有多少麻煩,真正很難說,最壞的情況是讓刑事律師與˙ DA 商量願意立即自˙動離鏡換取不起訴,同時因為自動離境所以沒有遣返的紀錄,日後再想來,不是不可能,當然最好的情況是你的州不通報,案件也因為太小, DA 不起訴當事人陪償民事罰金 (這是後話,有可能會很高額,幾千刀,但是現在不需憂慮),案件了結,之後老人家自主出境回國,不要再來了....

(D) 最後一點是您沒明白問,但是應該會想知道的,你的綠卡歸化夢不會受到您的母親的影響,所以不要因為她這個行為,認為您美夢破裂,大加責怪,讓老人家更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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