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屬於覺得之前不需要請律師的

來源: 慧惠 2016-09-01 08:23:1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08 bytes)
回答: 繼續,兒子在學校遇到麻煩喵公主2016-08-31 15:34:48

我這次和女兒談,發現一個完全不同的觀點,就是我們都講理講邏輯講前因後果,但女兒隻有一個觀點:你可以自衛保住你的性命,也可以打架保住你的尊嚴,但動手破壞了規則,這是兩回事。我很欣賞她對製度的一種堅信,製度錯了可以改製度,但沒改之前,你就隻能遵守。

從她兒子打架到回應校長的描述,我覺得這孩子有主見有勇氣,如果他是我的小孩,我反而根本不會在乎學校的記錄了。我不覺得不上名校就沒有了前途。如果有上名校的能力而因為這個沒有上,這種人照樣不會平庸。

其實這件事在我看來,就像陽光打官司,別人的錯誤在先,所以自己任何違規的事情都應該被原諒,而且也堅信美國的法律可以原諒她。難怪她現在堅持找律師。

所有跟帖: 

公立學校的老師/校長們最怕責任,所以學校的所有規定都是以把小朋友們鎮住為主,都不許動 -像龜的兔子- 給 像龜的兔子 發送悄悄話 像龜的兔子 的博客首頁 (226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08:55:24

不管是什麽樣的規則,我反對的是有錯不認錯,要強調因為什麽犯錯誤。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116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09:07:36

起因還是很重要的。佛州的zimmerman沒判罪;我知道一個大學生 -N.- 給 N. 發送悄悄話 N. 的博客首頁 (224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09:42:23

能否以此作為例子,要求學校隻處罰bully,取消樓主的記錄? -像龜的兔子- 給 像龜的兔子 發送悄悄話 像龜的兔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09:49:30

我覺得也可以2方都不處理,畢竟把人打流血了。。。 -N.- 給 N. 發送悄悄話 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10:24:48

建議你去立法。知不知道什麽是 zero-tolerance policy on violence -像龜的兔子- 給 像龜的兔子 發送悄悄話 像龜的兔子 的博客首頁 (56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13:58:35

知道。有些學校是教書育人;有些學校是看著孩子別出事。看孩子的運氣了。 -N.- 給 N. 發送悄悄話 N. 的博客首頁 (47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14:30:08

學校並不是不處理, 學校通常提倡的方式是, 當場用語言要求對方停止, 然後匯報給學校或家長 -像龜的兔子- 給 像龜的兔子 發送悄悄話 像龜的兔子 的博客首頁 (346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09:47:02

理想化。 -hello2002- 給 hello200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09:59:07

學校不是real world,學校就是用理想規則教育學生的。 -檸檬椰子汁- 給 檸檬椰子汁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10:16:12

嗯,然後出了校門碰的頭破血流? -hello2002- 給 hello200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12:17:12

還是老貓聰明。 我還是閉嘴的好。 -像龜的兔子- 給 像龜的兔子 發送悄悄話 像龜的兔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1/2016 postreply 14: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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