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還是很重要的。佛州的zimmerman沒判罪;我知道一個大學生

用刀子捅了另一個學生,非但沒判罪,陪審團還判公訴人給他出律師費:被捅的學生喝醉了,在往死裏打捅人的(把他的腦袋使勁不斷地往路旁停著的車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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