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帖實在長,我沒有仔細讀。目前來看,過程不是最重要的,雖然對官司來說它很重要,目前重要的是樓主如何能從這個困境中走出,如何過餘下的生命,在哪裏,做什麽等等,繼續糾纏在這個經濟擔保裏實在沒有太大的意義,因為你的前男友肯定和你沒有未來。
樓主應該可以回中國,因為你是中國公民,但是你出國時間長了,怎樣把中國的身份辦好並在中國居留可能也有好些具體的事情要考慮。
第二, 樓主原來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據我所知,加拿大居民去美國留學是可以在加拿大辦個手續,保留居民身份的,一旦從美國回來就可以恢複。樓主離開加拿大的時候沒有辦?是不是可以問問加拿大方麵可以補救嗎?如果可以,樓主可以在加拿大開始新生活。
第三,樓主原來有美國的學生身份,這個有可能再恢複嗎?原來的學校,或者再找一個新學校?讀完書後,再找工作,開始新生活。
總之,不管在哪裏,樓主還是要立足於自己,把身心狀態調正好,把生活放上新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