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相信作為律師可以不顧及當事人的心情,隨意說話,我更不相信一個好的律師隻懂念書而不懂講解.

本文內容已被 [ 慧惠 ] 在 2016-08-19 18:49:3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沒有誰對誰錯,你用律師的角度解釋一件案子,我用一個常人客戶的角度解釋我的體會.

我不高興說話了。

 

 

所有跟帖: 

問題在於你不是當事人,你的考慮隻會讓當事人更憂慮,這是問題的重點....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366 bytes) () 08/19/2016 postreply 18:53:47

掩耳盜鈴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981 bytes) () 08/24/2016 postreply 05:38:51

很高心你”我不高興說話了”。 -瞎扯淡- 給 瞎扯淡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22/2016 postreply 1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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