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lz的敘述又網上搜了一下發現

lz是因為經常用俄亥俄大學醫學院的一個conference room(不是圖書館)寫paper而被報警的。感覺這個確實算是非法占用啊,conference room是給本校教職員工學生使用的吧lz一個外校人經常在那裏學習非常不恰當啊。(圖書館還是可以共用)。

最後馬後炮多嘴說一句,好多事情要知道及時止損,那個前未婚夫確實很爛但是如果lz 14年分手後立刻返回原學校哪怕是一邊上學一邊打個黑工也不至於發展成現在的局麵。就算沒完成學業也不能有犯罪記錄這個就算是博士也沒法在美國找工作了

還有啊,感覺有些人戀愛的時候還是太看重對方的title了,一個人的人品性格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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