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所在的當地建築法規容許你們這麼做嗎?
(B)你所在的當地房屋租貸法規容許你出租地下室或是你這種出租 1/3 的做法?
因為你寫得東西非常混亂,所以老貓會有上述兩個問題.....
不過看起來你麵對兩個問題,一是因為你們容許對方做這個門,似乎已經違反當地 building code,所以當地政府主管單位不容許你們繼續使用,但是對方仍然違規使用... (這個部份,老貓會建議您以書麵通知對方當地政府的要求,建議對方遵守法律要求立即停止營業,如果對方不聽,週二通知當地主管機構,同時要求他們協助您處理,必要時你需要在當地法院 file 案件,以依據政府的要求為由,要求對方配合歇業,取得法院命令之後,通知對方遵守這個命令
同時第二個問題是,對方指控你未經對方同意進入對方租用的區域,(這個部份對方應該是對的,因為一旦出租,原則上你沒有權力未經租用方同意自由出入已經出租的區域,你應該做的是給對方一個清楚的書麵要求對方同意您進入,如果對方不同意,你需要依據法律程序來處理,(書麵要求改善,如果不行,提出訴訟取得判決或是法院命令來處理)
最後,一切後續的問題您應該依據租約來處理,原則上因為是您同意對方這麼做,所以一切損失你不能要求對方完全負責,最多你可以是依據當地主管機構的要求,直接書麵通知對方,限期改善
老貓的估計是最終,原則上是這個門可能需要拆除,至於"一魚兩吃"同一店麵雙租的情況也必須看當地法規是否容許與另外一方是否同意這樣安排來決定....在此同時,除非租約中有規定麵對任何 building code violation 您有權片麵終止租約之外,原則上老貓不會建議您以此為由片麵撕毀租約.
One more thing, 您提出 "租房的時候,我們就說好,中間的門可以兩邊開,我們可以去basement,我隻租給他們三分之一的basement,",請問您,這個部份有明確寫在租約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