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的前提是婚姻,二人出入如同夫妻,你朋友僅僅生個孩子,不是事實婚姻

否則,天下所有富人找了情婦,都要被法院分財產了?

你朋友一方麵要保住自己的工作,一方麵又想保住自己的情婦,真是貪心無恥。他法律上有的義務,是支付小孩的撫養費。至於女方自己願意留在美國,還是回國,是女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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