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有一段修路,兩條路並成一條,我從左邊並到右邊。然後去買了點吃的(drive through),就回家了。到家一個小時多點,聽見門鈴響,打開門看見一個警察,問我外麵停的車是誰開的,我說是我開的。他說他接到一個電話,說我開車在那人(女的)前麵cut through ,導致她撞了旁邊的curb。並說她一直在後麵跟蹤我直到我家。
我說我確實換道了,而且在後視鏡看見那車,又看見旁邊clear,所以就換過去了。就是一正常的換道。
他說那你知道後麵有車一直跟著你嗎?我說不知道。
我說我就是正常開車。如果有錯我可以負責,但是,我沒有任何錯誤的情況下,也不能為後麵的車負責啊!
他說他當時沒有在現場,無法說對錯。說可以把那人電話給我,有事的話讓我們自己談。
我說不行,我不comfortable 去跟她談這樣跟我無關的事情。如果她有任何事都請她通過你來跟我講。而且,我現在有concern,她跟蹤我到家,我的安全感受到影響,而且覺得被騷擾。
他說,跟蹤你到家,也不是特別不正常的事。倒是你開車要留意。
我要了他的名片,告訴他如果有任何異常的事情發生,就給他打電話。他說如果緊急的話,要打911。
過程就是這樣。可我對被人跟蹤到家感到很不舒服。而且確實覺得安全感受到影響。我挺想去警察局備個案的。
請教各位高手,我需要這樣做嗎?還有其他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