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學區不是評價的標準,在羅馬要講羅馬人的道理

http://www.divorcenet.com/resources/divorce/divorce-and-children/the-best-interests-child-factors-a-#b?

美國法律係統是一個adversary(雙方舉證)的係統,不是像歐洲的interrogative(審問)係統。

雙方自己拿證據。一方當然可以提供環境的優劣的證據。

但是,好學區這個東西,雖然是證據,說服力不是很大。法律保證小孩安全幸福,不保證小孩出類拔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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