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因為孩子和他住一起,老公也就容忍了。最近她的男朋友住了進去,和孩子不和,一個晚上居然兩人打了起來,她叫了警察,把孩子帶走,在警局住了一個晚上,然後她拿了一個restraining order, 把孩子就此掃地出門。繼子的工作地點離我們一個半小時的車程,和我們住不現實。現在他就住在自己的車裏,有點吉普賽人的意味。孩子有點存款,但是我們這裏房子貴,一個小公寓都20萬,他爸爸想把那個房子賣了,給孩子買個公寓住。這個有什麽不對的?
罵什麽?她住在房子裏,連基本的維護都不做,好好的房子被弄得到處都是東西,鄰居都很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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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麽爛前妻啊。你們就不能直接掛牌子賣房子嗎?通知她一下就不錯了。哦,不裝一下,價格更低了。不過,賣,堅決賣。前妻是個爛白女吧。 -Bounty- ♀ (0 bytes) () 06/14/2016 postreply 05: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