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你不該去報警,你可以扣住定金,一直到M本人問你要時你再寄,你完全有理由不給J,因為他當初名字不在合同上。
所有跟帖:
• 為啥不報?因為M沒有信息有一段時間了 -螺絲螺帽- ♀ (307 bytes) () 06/07/2016 postreply 19:25:45
• 這不屬於她管的事,她的責任把押金還到房客手裏。 -goingplace- ♀ (0 bytes) () 06/07/2016 postreply 19:32:54
• 為什麽不應該報警?每個公民都有義務針對可疑的情況,尤其是涉及人身安全的情況報警。 -寂寂之聲- ♀ (0 bytes) () 06/08/2016 postreply 06:31:34
• 不是不應該,是根本沒有什麽可疑的。以前我住公寓,退房連人都可能找不到,訂好的時間 -慧惠- ♀ (267 bytes) () 06/08/2016 postreply 10:07:05
• 她主要是不知道往哪裏寄支票。 -gqc- ♀ (0 bytes) () 06/08/2016 postreply 10:19:47
• 她是覺得應該由M親自處理。每個人對事情的“重要性”看法不同,所以我一直不覺得可疑 -慧惠- ♀ (0 bytes) () 06/08/2016 postreply 10:4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