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不反對將廁所改成unisex。不過unisex廁所必須是single user。
我猜憲法裏沒有一項-you have the right to choose your sex。有人想加這個right吧。
propose這個law的人的出發點之一是想照顧那些後天改造性別的人,讓他/她們可以自由選擇廁所。否則這些體征性別跟DNA/ID性別相反的人平常去一些公共地方沒有unisex廁所時該怎麽選擇廁所呢?
propose這law的人還想照顧一些出生時雖然是男或女生,不過他/她的天生思想認為自己是另外一個性別。他/她們不會進行後天改造體征,但認為自己是另一性別。讓他/她們可以有權利自由選擇廁所? 不過要是有些人今天覺得自己是男生,明天又突然覺得自己是女生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