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不明白,算了,自己去搞吧。

本帖於 2016-05-08 18:54:12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檸檬椰子汁 編輯
回答: ..moviebuff2016-05-08 07:49:11

最後說一遍,對方有噪音,不是你涉嫌去騷擾人家的辯護。人家有噪音,在你涉嫌去騷擾人家兒子之前,這個邏輯就是判你輸的邏輯。你還主動承認“有噪音是在汙蔑之前”,不知道你是怎麽想的。

律師碰到你這樣的,可能也不會接你的案子。有的時候客戶自己往監獄裏麵鑽,攔也攔不住。

送客。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