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本人的辯解

回答: 回應單身老貓2016-04-16 19:48:03

十分感謝老貓版主專業的分析和建議。我會努力閱讀消化您的分析和您提供的資料,然後再決定是否請律師。

合同是在網上找的樣本,稍加修改而成。除了我倆,還雇了倆員工。店鋪租金加雜費(property tax +utilities)每月共計8千多。 開業半年間,被告知道商店共虧損數萬元。2015年1月被告因付不起她應承擔的債務而淨身退出合作。她的實際損失是約6千元的貨物加上她無報酬的工作時間。

合同還是別人建議我簽的。是在被告的辦公室簽的。簽完後,我八成就沒拿回來,留在她的辦公室了。怪我大意,沒想到事情會到這一步。慘痛教訓。但被告出示合同與我出示是一樣的。隻是但願被告不會私自篡改合同。

現在回到我的訴訟。

我在訴訟中狀告被告欠款不還。訴狀中隻字未提合夥開店之事。我隻是為了讓法壇讀我帖子的讀者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才敘述開店之事。庭審時一旦被告扯出夥開店之事,我將立即抗議:“被告可就合夥開店薪金之事另外提出訴訟,但此事與本案(欠款事實)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請求法官阻止被告繼續談及合夥開店之事以免將案子複雜化。庭審時,法官是否會接受我的理由,不讓被告渉及合夥開店之事?

即使法官允許扯出合夥開店之事,被告同樣需要出示證據來證明她的工作時間。 她同樣沒有什麽證據。她的難度不比我的小。

再退一步,即使法官判我付她工資,並按1000小時,每小時10美元計算 (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付1萬給她,她仍欠我數千元。

我目前的想法是:被告尚沒有無賴到不承認欠款。她可能隻是因心理不平衡,想讓我把欠款免掉而已。她曾多次答應還錢。她後來改變主意八成是僥幸心理在作祟:萬一我被她的掛號信震懾住了而知難而退呢?

剛收到法院的來信,說summons (Certified Mail/Restricted Delivery) was returned。這恰恰說明被告心虛,不敢應訴。我已複信並更新了summon請求(DC/CV10)。

現在對我來說,能拿回多少算多少。即使1分錢拿不到,我也認了。但我相信被告想說服法官判我付工資的難度會更大。也就是說我倒賠錢的概率會很小。

總而言之,我就想讓法官隻關注欠款。隻要被告承認欠款這一事實,我的勝算是較大的。(我知道我現在有點“無知者無畏”)。

再次謝謝老貓版主的熱心指教和幫助,並期待您繼續指教,糾正。

 

 

 

所有跟帖: 

很抱歉,你需要自己僱用律師,老貓能做的就僅隻於此....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61 bytes) () 04/17/2016 postreply 17:35:24

十分感謝老貓版主的指教和教誨!謝謝您! -理直氣則壯- 給 理直氣則壯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17/2016 postreply 17:56:23

不客氣 !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7/2016 postreply 18: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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