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算再來的話直接撂挑子走人,賠上押金。還想再來的還是要謹慎處理。

允許轉租分租的約定如果簽在合同裏或是有其他筆記記錄等書麵證明,又有找來轉租人的實際行為,應該就足夠了,直接走人也不會有麻煩。如果沒有這些證明,隻是口頭約定的話會比較麻煩。口頭約定在美國法庭沒什麽效力,國內倒是認的。

另外覺得找律師的話,還不如直接交完房租了。費用加起來相差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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