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閨女去美國做交換學生遇到大麻煩了,實在無計可施,維求大家幫忙推薦個在Ann Arbor的房屋租貸的法律顧問,跪謝!
女兒去年8月去美國密西根大學做交換學生,租房時明確說明交換期是4個月,但是要租的apartment是由代理公司EDR Management Inc管理的,他們要求必須簽12月的合同,但是同意女兒可以轉租或sublet,12月份要離開時忽然又說不能sublet了,所以我們在女兒離開後還不得不繼續交房租,房租很貴,是個4個room的apartment,女兒分租一間,一個月USD1100。合同裏是有條款可以轉租的 (transfer),我們最後終於找到了有人願意轉租,當我們介紹新的租客去跟代理公司簽合同,代理公司居然告訴新的租客女兒有人不available!由於這個apartment很貴,他們有大量的房子租不出去,他們已經明確的說了,即使我們找到新租客也不能保證可以把女兒的房子轉租出去。現在女兒已經回來了,不住在那兒了,我們已經白交了兩個月的房租,還有6個月的房租要交。我們現在的情況就是完全拿他們沒有辦法。
隻能在求大家推薦個在Ann Arbor的房屋租貸的法律顧問,看看法律有沒有可以製約他們的地方,這不是明明白白欺負人嗎?真是被他們坑慘啦!
跪求大家出出主意,推薦個靠譜的法律顧問。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