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所以要告家暴,是為了拿到U簽證可以解決在美國的身份問題。完全理解樓主的想法,也沒啥不對或者丟人的。
問題是你能贏嗎?
美國政府不是傻子,隨便弄個家暴理由就能給你U簽證的,好多打得頭破血流昏天黑地的都拿不到的,這個上網了解就知道的,有很嚴格的要求。樓主還根本沒有達到這個境地,那個男的無非是欺騙樓主道德敗壞但是沒有暴力行為,離家暴貌似還有很大差距,而且連婚姻關係都沒有的家暴我還沒聽說過。
樓主麵臨的困境是有刑事案件在身,所以其他調整身份的方法走不通,比如F1. 但是樓主自己在原帖裏已經說了,檢察官同意放棄指控,隻要樓主同意離開本城,對吧?
也就是說樓主完全可以馬上解決刑事案件問題,重新開始,無非是以後不回這個傷心地而已。
當然被人渣擺了一道,不爽是肯定的。可是炒股賠錢了,你也沒地兒哭去不是?
你目前的家暴案件應該沒有勝算,獲得U簽證的可能非常渺茫。這樣糾纏下去除了把自己的大好時光和精力搭進去沒有意義。
個人建議盡快放棄糾纏,能在美國入學當然好,不行就回加拿大,如果回不了加拿大就回國。人生苦短,自己一個人在國外這樣苦耗著真的沒必要,惡人自有惡人磨,回國和家裏人在一起,大家就都放心了,包括論壇裏這麽多關心樓主的人。
樓主實在心裏不痛快,走之前把他姓名都暴出來,讓他至少在華人圈裏出名,也算出氣了。隻要都是事實,也不存在誹謗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