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驚之時槍被擊發(當然那位警察也犯了同樣警務條例,非確切險狀時握槍在手)。但這位梁警官開槍時與那位無辜的人相距較遠處於樓層的不同位置, 根本沒打照麵, 聽見有人下樓梯的聲音,驚慌之下胡亂開了一槍,結果就悲劇了。
好像還是有點不同,另外那個是在警察走向通往樓頂的門並準備打開門時,突然門被打開,與開門者照麵,
本帖於 2016-02-12 14:07:53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水中撈月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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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梁警官這個定罪,下一個紐約警察無論黑白黃都會很頭疼 -檸檬椰子汁- ♂ (29 bytes) () 02/12/2016 postreply 14: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