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驚之時槍被擊發(當然那位警察也犯了同樣警務條例,非確切險狀時握槍在手)。但這位梁警官開槍時與那位無辜的人相距較遠處於樓層的不同位置, 根本沒打照麵, 聽見有人下樓梯的聲音,驚慌之下胡亂開了一槍,結果就悲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