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一個邏輯不清楚。“陳霞芬的律師並沒有在法庭上證明她是無罪的,因為這個案子沒有開庭。”。一個被指控有罪的人,是需要檢方提供證據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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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當然提供了證據,隻是辯護律師說服了檢方證據不足而已
-刀裏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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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2016 postreply
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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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鏈若是充足,誰能說服檢方的律師??恰恰說明檢方也認為證據不足。這是無法定罪的。(不管事實上陳是否有違法行為)。
-逐鹿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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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2016 postreply
1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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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就撤訴了,錯在何處?
-刀裏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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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2016 postreply
1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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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找不到證據,而撤銷指控,就是證明無法定罪。(是否有違法,至少檢方沒有拿到)。而商業部以此來開除,是懷疑有犯罪行為,就是無中生
-逐鹿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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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2016 postreply
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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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並不一定違法。違紀就可開除。違法就要起訴。
-刀裏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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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2016 postreply
10: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