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芝加哥和伊州關於房客的規定,應該是防止過度擁擠,我沒有時間查,但是你說得應該靠譜,你租給四個學生應該不違反州和市法律。市裏不可能有法律說某種房子隻能租給一家人,這是歧視家庭的法律;天下家庭構成多了,同性異性未婚同居,州市法律不可能禁止租。
第二,你們HOA的規定,是房主簽訂的合同性質,你違反合同,就要付罰款。至於你們的HOA有沒有允許unrelated persons租房,你需要看規定。HOApresident說什麽也保不準,一定要看規定中的你。有明文規定,你搞什麽小動作也賴不掉;沒有明文規定,你做什麽HOA也管不到。
建議你不要租給一個二房東讓他轉租,到時候二房東一跑,他留下的爛攤子很難收拾。請你按規矩出牌。
最後,即使HOA有明文規定,我再想可能違反fair housing act。建議你看看HOA規定的原文再來問。
我猜測你的president是說,租給一家人(無論多少人)都沒有問題。他並沒有說租給不是一家人就肯定有問題,而是如果不是一家人,不要太多,不要違反州市的擁擠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