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說老貓不認為您有一個案件.首先老貓同意您所諮詢律師的意見,您無法證明您跌倒完全沒有外力介入,同時法律上除非您買的鞋明確標示有防滑的功能,基本上沒有法律規定(至少老貓快速查找沒有發現),要求製鞋商或是設計師一定要提供防滑的功能
其次,您所提供的資料中,您明確知道這雙鞋的防滑功能不佳,然而您仍然穿著去溜狗,(基本上有潛在的危險會因狗突然拉扯造成您重心不穩),所以造成這個意外的過程中您基本上擔當相當程度的過失,在法律上這叫做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原則上一旦這個利論建立,您很難要求製造商或是設計師負責,事實上下麵這個資料可能對您更不利
The jurisdictions which employ the Pure Contributory Negligence Rule include Alabama, District of Columbia, Maryland, North Carolina, and Virginia. Under this rule, a plaintiff found 10 percent at fault for causing an accident will recover nothing, even though the defendant is 90 percent at fault.Sep 5, 2013
(補充資料可以參考這裡)
因此基本上您不可能要求商家負責,除非這是知名品牌的彷冒品或是商家有任何實際的行為或是宣傳文字誤導您相信這雙鞋有"完全防滑"的功能,除此之外,因為這是您經由自由意誌所選擇與購買,商家必須相信您充分了解這雙鞋能夠使用的範圍與方式,這是為什麼 而製造商(或進口商)的保險公司給我的調查結果是他們不認為鞋子有缺陷,所以不負責任。
良心說,除非您能找到有任何針對相關廠商的集體訴訟,老貓隻有勸您認栽,因為除非您真正摔成癱瘓,這種案件進入司法訴訟,您沒有財力去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