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印象很深的一句話,是你在接近帶有野性動物的時候,既不要主動示好,也不要急於表現,if you love something, set it free. If it comes back to you, it's yours, if it doesn't, it never was.
我想人也是一樣的吧。
我不想勸你們現在和好,因為你受的是內傷,即使她現在回心轉意,5年之內你沒法100%安心,這是人的無意識保護,不是你可以控製的,跟大度氣度風度都沒有關係。而你的潛意識自我保護同樣會傷害她的自尊。
有一個辦法,如果你能確保兩個因素:第一兩個人都非常愛孩子,第二你們現在的不和諧僅僅跟感情有關,和生活習慣或者人生觀金錢觀世界觀宗教信仰政治目的。。。無關,你們可以商量試試正式分居。時間長短我說不好,但你們的關係肯定會慢慢改善。
不過如果你們以前平時就吵架過的不開心,要不這次就一了百了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