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檸檬椰子汁的建議,plea deal隻是我一個外行人圖省事的想法,因為本人不善辯論.
不過這次看來還需出庭辯論.
我會指證:
1. 我開回家的路先是50MPH,然後是35MPH,罰單上寫的# of lane是4D, 4D 和35MPH的路總長是0.7邁。這樣警察的證詞有錯.
2. 從50MPH區進入35MPH區後,我沒換lane超車, 但我覺得很難一直保持54-56邁,我會要求copy of video recording, 如果我的速度在任何處低於54-56 邁,警察說謊.
希望能減輕罰單.
反正最壞不過原罰單+court fee. 會找個律師問一下,要是律師不太貴又有佷大機會贏得話, 也可考慮.
Arraignment時, 我想要求雷達校準記錄, video recording的copy ?還能要求其他什麽征據?
要不要推遲開庭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