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一下你所在州的資料,如果是單純 speeding ticket,建議您認罰,因為罰金應該沒有超過兩百刀,遠低於您找律師的錢,特別是如果警方有錄像證明您超速,您基本上沒有戲,至於您所問的問題,良心說很明確的說隻是證明您沒有一個很好的開車習慣同時您對於美國的司法係統有一個相當錯誤的認知,特別是您提到"警察不高興...", "我覺得警察對我很不公正","可見警察存心給我最大罰金"....然而您真正忽略的問題是"你已經超過當地對於行車速度的限製",所以基本上不論您有多不滿,在法律上抓您超速的警官是依法行事.
如果您實在不服,那麼就依檸檬老大的建議花錢找律師,當然老貓不是說你完全沒有機會可以打掉這張告票,隻是依據您現在所問的問題所反應的事實,老貓的憂慮是如果您不注意改變您的開車習慣,您遲早會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