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美國,代孕在一些州是完全合法的,這種gestational代孕一定要包括兩套協議

第一是代孕協議,第二是收養協議。

從這個角度看,那個媽媽缺少了收養這一步,因此即使在美國也會遇到麻煩。

那個嘉賓的意見比較到位,提出了能否用戶口登記替代收養登記,這可能是那個媽媽上訴的一個思路,但是這屬於司法解釋的範疇,能否成功誰也不敢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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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是孕母和養母之間有麻煩,不可能是祖父母與養母間 -八卦能減肥- 給 八卦能減肥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7/2015 postreply 04:48:26

這是為了確立母子關係,和跟誰有麻煩關係不大。 -千裏一盞燈- 給 千裏一盞燈 發送悄悄話 千裏一盞燈 的博客首頁 (95 bytes) () 10/27/2015 postreply 11:46:36

作為孩子生父的妻子,為什麽沒有優先收養權? -八卦能減肥- 給 八卦能減肥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7/2015 postreply 13:23:53

後媽和親奶奶,哪個對孩子更好? -千裏一盞燈- 給 千裏一盞燈 發送悄悄話 千裏一盞燈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0/29/2015 postreply 20: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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