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漏掉的信息,是一幫人在美國受飛行訓練。這個情況是一個罪行已經開始實行。
樓主的要求,是他覺得“中國人來美國這麽容易”,現在有個人電話上對他罵三罵四,他“怕”對方來美國找他。對方還沒有來美國,有什麽證據說對方已經開始想犯罪?他的錄音裏麵有說“我要來美國把你醜揍一頓嗎?”
布什總統倒是真勇敢,薩達姆就是嘴上說說反對美帝,布什總統就侵略人家,結果搞得民不聊生。這個和阿富汗不同,阿富汗是為已經犯罪的本拉登提供避難場所,所以美國有理由入侵阿富汗。
美國幹什麽事情要講probable cause,要有具體的線索,而不是泛泛地有仇。
最後,如果你報警,警察不管,你受害,警察沒有責任。這個叫主權豁免。警察抓錯人,法官判錯案,如果沒有明文規定,都沒有責任。如果警察違憲把你打了,才可能有責任,但是僅僅沒有管,或者真的誤解抓錯,沒有賠償這麽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