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輕易換律師除非他自願退出或願意聯加新的律師團隊。

如果是打不贏不收費的那種收1/3和解費的律師,你一定非要如此的話一定要有原律師願意自動(!)退出案件的簽字並通過法官的自願性質退出的認可!否者你將會花費高額律師費用。這種律師往往不包括、也不打上訴的案件。

但如果已經是雇傭按時收費的律師,就沒有這個危險。但還是要知道是否會繼續上訴的程序?總之還是要多方麵考慮再做決定。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