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lease是你找人履行你未履行的租約。你的租約明年五月底到期,你找來的租客必須在入住七個月之後的明年五月底搬出。這兩個租客都不滿足這個條件。在你找到滿足這個條件的租客之前,你沒有理由告房東或撒手不管。 你的房東好像對租約什麽時候到期很看重。你可以試試其他的可能性。比如這兩個房客能否把租約調整到五月底搬出。後年五月底或大後年五月底、看看房東能不能答應。房東很可能要求六月份漲價。這也在情理之中。但你可以好言商量-酌情減免因為他不用明年找租客了。要是他非要堅持明年五月搬出,那你看看能夠補償一下租客,讓他明年五月底搬。 回來把進展說一下,也不枉大家給你出主意。
事情沒說清楚,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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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檸檬給的link轉給朋友了,代他致謝! -panyca- ♀ (296 bytes) () 10/05/2015 postreply 06: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