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針對你上麵一個貼講的,判決了中斷了就中斷了,要享受不中斷的好處複婚不是容易的,是要有不可抗拒的理由才能撤銷原來的判決。

本文內容已被 [ 愛吃甜食 ] 在 2015-09-28 19:56:31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