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針對你上麵一個貼講的,判決了中斷了就中斷了,要享受不中斷的好處複婚不是容易的,是要有不可抗拒的理由才能撤銷原來的判決。
來源:
愛吃甜食
於
2015-09-28 19:54:35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