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房客搬入,你需要他簽一個check list,表明哪裏有壞的地方。以後房客搬出,你要做一個check-out list。兩個list一對比,就能證明哪個東西是以前就壞的,哪個東西是房客搞壞的。
如果PM是全權管理,那麽PM應該讓房客做check-in list。如果PM沒有做,現在房客的糾紛,PM有一定責任。你需要找新的PM能夠做得更專業。
如果PM僅是找房客,那麽你自己就要好好學習做房東的best practice。
無論如何,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做房東不是躺著收錢,這些訴訟遲早也要攤上,你找一個固定律師,學起來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