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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私人日記是存儲在雲端而不是在公司的網路或是公司電腦的硬盤之上,同時如果您的工作單位沒有明確規範您不能使用工作的任何電子設備 access 您個人雲端的檔案,那麼依據 ECPA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您所列印的東西其所有權應該仍然屬於您的,也就是說您的公司在沒有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經由法官同意容許公司閱讀這個資料之前,您的公司隻能 Keep print out,但是不能閱讀這個文件,如果您的私人日記是存儲在公司的網路或是公司電腦的硬盤之上,那麼基本上您無法禁止您的公司的法律單位閱讀這些資料,但是除非您的私人日記中有任何與您公司業務或是技術機密有關, 而這些資料是您不應該知道或是紀錄在私人檔案之中,那麼依據 us 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 act 的原則,您的公司不能直接使用這些資料來懲處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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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見識了。謝謝 -happylittlewoman- 給 happylittlewoman 發送悄悄話 happylittlewoma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8/2015 postreply 15: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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