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底。因為種種原因,提前到11月5日結束雇傭關係。好在,得到北卡州立的
H1的OFFER。但是,加州大學並沒有任何人提醒我,我的J1身份是在結束雇傭關係的
11月5日就終止,此後,我必須在一個月內辦妥H1。
而北卡在10月底收到我的各種材料後,也沒有注意到我的J1身份有效期的問題,耽
擱到12月下旬才提交國務院(?),結果被駁回。說法是:我在美國以J1身份隻能
待到12月5日。超過這個期限,就不能轉為H1的身份。隻能回國簽H1。
可這不是我故意超期,根本沒有人通知我J1身份有效期的改變問題呀。兩個學校的
經辦人應該有經驗,也沒有人告訴這個問題。我提交所有材料都是按照他們的要求
辦理的,當時也沒有超過期限呀!我要知道的話,當然會催著他們辦好的。現在的
麻煩,他們應該負很大責任才對。北卡州立現在的態度很好,也很為我著急,老板
也很想幫助我。我應該怎樣處理這件事,對自己最有利。
哪位大蝦有這方麵的經驗,請指教。
另,兩年前,我出國時簽證是在北京,出國後戶口轉回四川。兩年中沒有回國。如
果要回來簽H1,是應該在北京簽,還是在北京簽?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