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你挺會鑽研的,為了偷懶,一點也不偷懶。
關鍵是那個東西隻在美國管用,你要是在德國入境被攔下來呢?
本帖於 2015-08-13 14:51:15 時間, 由版主 檸檬椰子汁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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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誇獎,法律知識雖淺薄,但一切以現有法規為準繩的基本常識還是必需的。多謝提醒哪天
-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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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2015 postreply
15: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