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

來源: 狂愛蝴蝶酥 2015-08-10 12:50:4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72 bytes)
回答: 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慧惠2015-08-10 12:31:06
下一步正確的做法,父母堅決拒絕警察跟孩子的對話。跟小孩說,不要跟任何人談論這個問題。
小孩從這件事裏學到的,應該是,拿別人的東西是壞事,無論誰做了壞事,就會被別人發現。

其他的我不說了。把別人的小孩推出去總比把自己的小孩推出去容易。

所有跟帖: 

那麽,被發現又怎麽樣呢?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0/2015 postreply 12:56:29

這個案例,我傾向於相信小孩沒有拿別人的東西。所以小孩不僅可以學到 -狂愛蝴蝶酥- 給 狂愛蝴蝶酥 發送悄悄話 (193 bytes) () 08/10/2015 postreply 13:01:37

可以打一頓可以ground,十歲的小孩你覺得能怎麽懲罰? -azazaz- 給 azazaz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10/2015 postreply 13:03:09

後麵的懲罰還沒有想,想到的隻是這個法律程序裏麵的問題。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0/2015 postreply 13: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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