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不是已經開誠布公過了嗎?結果不是大家都看到了嗎?不知道您認為的開誠布公是怎樣的?解決事情,”誠“是基礎。但是真誠如孔子這樣的聖人都說:“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 - 不是說什麽都得告述別人才是”誠“。
正是基於這個“誠”,所以才建議和每個兒女都要認真談一談,所以建議先退一步,收回遺囑重新考慮 - 雖然父母占全了理,也可以退讓三分,給大家一個緩衝的餘地,創造一個重新思考的環境 - 父母的目的也不是用自己的理來打壓兒女,而是要盡量圓滿的解決這個問題。改遺囑不是騙騙子女,而是確實有必要重新考慮。
那為什麽要最後才公布遺囑呢?有很多原因:1. 因為現實情況恐怕是最終沒有人改變。隻要一公布,又得亂起來。除了現在鬧得這位,另兩位也未必就沉默。 2.日後可能根據實際情況還會改 3.不公布,就如同不往火裏加燃料,幾位子女即使想鬧也沒有多少根據。久而久之,很可能會慢慢平息下來。老鬧是一件很累的事,不可能長久,更何況每個人都有一大堆事要做。 4. 可以維持一定的震懾力,保持父母一定的尊嚴和製約兒女的能力 - 兒女都是成人了,現在不懂事,也無法象小時候那樣管教了。5. 以後的日子裏,會發生很多事。比如如果有人病了,自己負擔不起,也許這筆錢就都花在治病上了,想必沒人會有太大意見。如果機緣巧合的話,也許一家人能認識互相的需要,認識到爭財產是多麽愚蠢的行為,矛盾自然化解 - 如果這樣,最後公布和提前公布仍然沒有區別。
這不是躲躲閃閃,而是在目前沒有太好的解決辦法的情況下,先擱置一下。很多事都是這樣,如果沒有耐心,非要馬上解決,最後恐怕雞飛蛋打。即使平日開車,不也得等待時機才能換lane嗎?
另外父母兩人也應該反思一下,家裏亂成這樣,自己有什麽問題?和兒女打在一起,本身就說明自己的水平有限。兒女抱怨不公平,是不是也有很多背景在其後?自己以往是一直公平對待每一個兒女的嗎? ”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家不齊,隻能說明身沒修,所以導致從小沒有把兒女教育好,現在是自食其果。“朝聞道,夕死可矣”,現在認真反思改過還是來得及的。
"開誠"未必"布公"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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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公布遺囑是這亂子的根源, 這是教訓. 父母的財產, 子女有何權利過問如何打理呢? 壇裏各位你們的房車, 願意被你子女盯著,
-雅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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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5 postreply
08: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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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講“理”是法庭上的邏輯,生活中還多講講“禮”吧
-hu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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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5 postreply
10: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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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管這個嗎?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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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2015 postreply
08: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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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說我能明白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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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5 postreply
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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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與你共勉 - 我們都有很多需要學習的東西
-hu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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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5 postreply
1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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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裏哪些話讓您覺得"父母更多考慮的,是如何讓每個子女對自己好"? 這跟本不是立遺囑留遺產的本意! 你送人生日禮物是為人對你好嗎
-雅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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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5 postreply
11: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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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老二老三上私立了,而老大因為當時經濟條件沒上私立,那以後父母應該 多給老大些補償的。
-Xia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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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5 postreply
07: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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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可嘉,但如果補償多少老大老二都還是覺得擺不平,鬧騰一輩子,怎麽辦?
-雅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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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2015 postreply
20:11:35